菲龙网编辑部7 发表于 2022-4-14 17:11

急救前必须做核酸?专家:不必!创新机制可避免次生灾害

近日,有关“郎咸平的母亲在医院外等待核酸结果4小时后去世”消息引发关注。一边是急症病人无法立即提供核酸报告下,基本医疗服务需要得到保障;另一边则是顶着新冠疫情防控压力的医护人员,仍要承担可能因急救而导致感染的风险。
3月19日,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要求,“各有关医院要在急诊、抢救室、手术室、病房设立缓冲区域,在核酸检测结果不明的情况下来收治患者,我们一再强调,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特别是不得以没有核酸检测的结果作为推诿拒绝、延误治疗的理由。”
随后,上海市卫健委于3月26日强调,对急诊、发热门诊、透析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孕妇分娩室等,“非必要不封控”,建立健全备用区域应急预案,设立缓冲病房和缓冲区域。
急诊救人与院感防控之间究竟应该应如何平衡?
有医院设置“缓冲区域”
此轮疫情下,记者在沪上多家医院了解到,绝大部分医疗机构急诊需要患者在就诊时出具核酸检测结果,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时需在“过渡病房”安置。
但为了合理且高效收治患者,也有一些上海三甲医院制定了新方法,包括启用缓冲区域、绿色通道等,这些方法对未能及时提供当日或48小时核酸报告的患者也适用。
比如,在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疫情下急诊“三级缓冲机制”发挥了巨大作用。一级缓冲区内,需要急诊患者采集核酸,并配备心肺复苏单元(包括呼吸机、监护仪等);二级缓冲区内,则开展对于阴性患者的紧急抢救,抗原自测方式也被应用;三级缓冲区内,生命体征相对稳定的患者在此等候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后,方可收入病房。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急诊三级缓冲机制“一级缓冲区”
记者在该院了解到,日前,一位心衰的老人被至该医院急诊科抢救,该老人原本就有慢性肾功能不全,情况危急,“在等待核酸报告结果的同时,我们的医护人员做好防护后立刻施救,并在第二缓冲区内为阿婆进行了血透治疗,老人后续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就收入了第三缓冲区开展后续治疗。现患者已顺利出院返回住处。”该院急诊科副主任庄育刚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在上海仁济医院,3月以来,该医院提出“现阶段疫情防控下的急性心肌梗死救治流程”中提出:边等待核酸报告结果边救治患者。



上海仁济医院浦东院区急诊处置区域。
“对于急性心肌梗死患者来说,时间就是生命。”仁济医院心内科主任卜军告诉记者,令他印象深刻的是,此前一例58岁的心梗急诊患者被送至医院,卜军与同事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在院感科指导下进行三级防护等相关准备工作,最终,卜军在患者核酸报告结果出来前顺利完成手术。
此外,上海瑞金医院医务一处处长高卫益近日对媒体介绍,自2020年起,医院就在急诊抢救室设立了“缓冲区域”,没有核酸报告但病情危急的病人,在核酸采样同时可以在缓冲区域里就地抢救。对于没有核酸报告急诊病人,则辟出专用急诊手术间、走专用通道,指定电梯送达。所有流程从医护到工勤反复演练,才能在遇到情况处置时不慌乱。
患者急救难点
对于上述核酸报告结果未出、但又急需紧急救治的患者,救治难点在哪?
一位医学领域资深人士告诉记者,如果患者核酸结果未知,尤其是确认阳性的情况下,医生为其紧急救治或手术的风险和困难都是极大的。风险在于参与急救的医务人员有感染的风险,困难则在于既要做好三级防护,还要避免可能会带来的病毒二次传播。
该人士表示,当下,奥密克戎病毒的传播速度快,尽管大部分三甲医院都具备紧急救治传染病人的能力、设置独立通道等,但无一例外都会存在院内感染风险,而一旦院内感染,医院会暂时闭环管理、停摆,影响正常医疗服务的供给。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在救治机制、能力基础上,当前各医院要在急诊、抢救室、手术室、病房设立“缓冲区域”面临着一定难度。
有医院管理专家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设置“缓冲区域”相当于就是要为没有核酸报告结果的患者另外来开辟一个单独的区域。疫情前,多数医院在最初设计和布局时并没有预留这样一个空间,如果现阶段要设置“缓冲区域”,就需要撤掉医院现有的部分急救区、或者是搭建临时建筑,还要配备相应的急救单元和设施等。医院要做到上述这些,仍有不小难度。
也有专家提出,是否医院可以借鉴正在其他地区推广的“核酸检测负压硬气膜实验室”,并将负压硬气膜实验室改造成“缓冲区域”?
该专家则认为,“缓冲区域”必须是单人单间才有隔离意义,但依靠负压硬气膜实验室来改造是很难做到的,因为无法同时设置很多个负压硬气膜实验室。
“为了防止院内发生疫情传播,要求核酸报告结果阴性才能进到这一空间去,但在急诊救治中,这样的规定其实是非常不合理的。核酸检测通常需好几个小时才能出结果,等结果出来才抢救,就无法做到急救了。但救命始终是应该要放在第一位的,就算是阳性的急症患者也要抢救。如果真的不幸发生院内感染,其实也不至于会引发死亡事件,但延迟治疗的话反而会有死亡事件出现,因此医院不能因噎废食。”
上述专家还表示,急诊过程中,要强调先抢救患者,后做核酸,因为一旦出现阳性病例的话,把这个区域的人员进行隔离,可以把影响降到最低的。另外,在急诊室中,医务人员需做好防护,重点应将工作、生活区域分开。
给予医护人员津贴
保障医疗服务、做好感染防控,这两者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已有明确规定。
《医师法》第27条规定,对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传染病防治法》第64条规定,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
“医师法和传染病防治法有交叉、但实际上并不矛盾。”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朱奕奕告诉记者,传染病防治法中条款对于医护人员保障有所规定,一方面是基础设施和设备的提供、一方面是要对从事传染病现场处置的医护人员,需要有一定补助。这些都需要由相关医务管理部门去逐一落实。
朱奕奕表示,急诊室作为医院的“第一窗口”,急诊通道作为医院的首要防线,关于传染病患者的急诊尤应注意。对于传染病患者的救治各方均应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
而《传染病防治法》第52条还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朱奕奕解释,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这一项上述医疗机构已经在实践了,包括方舱医院所遵循的“三区两通道”的划分等。
事实上,2021年1月,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发布《关于保障群众基本就医需求并做好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如何医疗服务和做好感染防控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提到,医疗机构在保障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同时,必须做好感染防控工作,不得因为感染防控采取一关了之、一封了之、一停了之等“一刀切”手段,影响群众获得基本医疗服务。
“一方面,医院应区分配置针对传染病患者及非传染病患者的急诊设备设施,做好分级、分区的诊断防护措施;另一方面,加强对急诊医护人员的定期培训、预防接种等,提高医护人员的防护意识与防御能力,最重要的是,对于身处一线的医护人员,要积极贯彻落实法律规定的津贴福利。”朱奕奕说。
专家强调,医院冒着巨大的风险抢先救人,这一做法体现的是“生命至上”原则,强调的是所有生命都是至高无上的,医院和医护人员的这种行为应该值得公开表扬。
“当下,医疗机构应克服各种障碍和困难,将应急预案和缓冲机制细化,绝不能因为疫情防控影响到急救病人的救治,最大程度避免次生问题和负效应的发生。”上述专家建议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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