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龙网编辑部7 发表于 2021-12-21 07:24

经济参考报调查:严管之下,小散“挖矿”仍未绝迹

  虚拟货币“挖矿”带来高电耗,同时隐含金融风险,因此有关部门出台了严监管举措。
  严监管之下,各地针对“挖矿”企业的用电清理整顿也不断收紧,并从过去的拉闸断电扩展至查封矿机、排查IP。经过多管齐下,中国比特币挖矿算力断崖式下跌,虚拟货币“挖矿”在国内被全面禁止。目前,清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部分地区遇到一些新问题也需引起重视。
  严管之下国内算力归零
  小散“挖矿”仍未绝迹
  洪剑(化名)是上海一家视频制作公司的后期剪辑师,他的同事朋友绝想不到,这样一位每天按时打卡的年轻人“家里有矿”。
  三年来,洪剑指挥一江之隔的江苏老家的父亲启动系统,自己用远程控制软件操作“矿机”挖掘虚拟货币,直到10月中旬因每月用电量3.5万度,远超正常居民和个体工商户用电量,被列为用电异常户而暂停供电。
  事实上,洪剑最初远程操控老家的机器,只是为了工作上的“视频渲染”,但看到虚拟货币的疯狂走势,他将老家3层小楼的顶楼改造成“矿场”,陆续添置50余台设备,加入了“挖矿大军”。
  “比特币需要专业的矿机,普通电脑设备只能挖以太币。2017年初,以太币每个才10美元,到了2018年初已经涨到了每个1000美元。”洪剑说。
  记者在现场看到,3楼有2间房,其中一间摆满了货架,上面分区域编号排列着显卡、主板和电源,为了散热打通墙壁安装了大型电扇。另一间作为库房,堆满了机器设备。打开操作主机进入“挖矿”程序,显示屏上清晰地显示着“开始挖矿”的字眼。
  因添置的机器越来越多,普通民用电已无法满足“挖矿”需求,于是洪剑以个体工商户“计算机销售与服务”名目,向当地供电所申请安装250kv变压器。在被列为用电异常户前,平均每个月大概能挖3个以太币。
  “每个月电费2万多元,算上设备投入基本上收支平衡,没挣到钱。”洪剑说,他准备趁着显卡价格还不错,把设备变卖收手不干。
  虚拟货币“挖矿”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能耗极高。今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联合发文整治“挖矿”,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
  记者注意到,由于耗电量大,此前规模化、产业化“挖矿”项目布局逐水电、火电而居,主要聚集在内蒙古、新疆、四川、云南等中西部地区。一些地方为消纳富余电力,带动地方税收和经济发展,通过建设数据中心的名义招商引资,让“挖矿”项目大干快上。
  今年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强调坚决防控金融风险,“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这被外界视为国家层面首次对比特币“挖矿”与交易明确提出打击要求。由此,一些“挖矿”项目被火速拉闸断电,直到11部门联合发文,动辄日耗电上百万度的大型“矿场”退出殆尽。
  今年10月,剑桥替代金融研究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在2021年5月至7月间,中国在全球比特币“挖矿”活动中所需的计算能力所占份额从44%降至0,美国、俄罗斯、柬埔寨成为矿业新中心。而2019年,中国在全球算力中所占份额为四分之三。
  “这个统计数据说明,目前中国比特币‘挖矿’算力已经在宏观上‘功能性为零’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系主任刘晓蕾教授说,但不排除还有通过海外代理继续“挖矿”的,或是还有散落在各地,在统计意义上规模较小的矿场。
  从各地情况看,虽然机构等规模化“挖矿”在国内被全面禁止,但不乏一些个人“挖矿”行为在各地依然存在。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今年10月在其官网上发文称,监测发现该省参与“挖矿”的互联网IP地址总数4502个,消耗算力资源超10PH/s,耗能26万度/天。“挖矿”活动主要集中在以太坊和比特币等虚拟货币。
  循着这一线索,记者先后前往徐州、常州、苏州、南通等地市调研,未发现大型“挖矿”项目。查实的“挖矿”IP地址多为个人“挖矿”行为,例如徐州查实的“挖矿”IP地址归属于两家网吧。
  这类藏身于居民楼和网吧的小散“挖矿”行为在其他一些地方同样存在。例如,今年10月下旬,北京朝阳区一小区居民利用消防楼道摆放电脑“挖矿”被举报查实。同时,江苏、浙江等地监测发现有人涉嫌利用公共资源从事“挖矿”行为。
  大面整治收效良好
  对个人“挖矿”监管仍存盲区
  关于下一步的整治工作,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今年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执行居民电价的单位,若发现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研究对其加征惩罚性电价,形成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高压态势。
  各地监管要求也在不断升级。但记者实地走访了解到,由于资源禀赋不同,各地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问题。同时,由于涉及监管部门较多,存在部门之间沟通衔接不畅、协作性差、权责关系模糊等问题。尤其对于现阶段出现的非企业“挖矿”行为的管控仍存监管盲区。
  “自然人分散式‘挖矿’不是规模化的,也不是企业性质的,发改委、工信部对这类‘挖矿’行为没有办法。”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吴琦说,过去监管更多是从禁止虚拟货币炒作角度去整治,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挖矿”,挖到“矿”一般都会交易,都可以从此环节切入监管。但是如果挖了矿没有交易,确实很难查处。
  “我们今年10月12日收到上级移交的虚拟货币‘挖矿’第一批监测名单,经过核查,目前反馈的问题IP均为个人行为。”一位地市发改委负责人说,上级部门通知整治对象是“挖矿”项目,要求将其列入淘汰类产业,但对于个人“挖矿”行为尚没有具体要求。
  “我们在辖内筛选出的4户也均为居民用户,但只要他们不偷电、不欠电费,除了持续监测,我们对其不能采取限制性措施。”国家电网江苏一家地级市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说,如果对其按照一般工商业电价收费,综合算下来,电费反而更便宜。
  “从网络安全角度来监管,运营商只能监控流量,无法监测能耗,因此很难发现‘挖矿’行为。”一位地市网信办负责人说。
  “单纯从用电量也看不出问题,如今‘挖矿’的大多为个人行为,能源消耗少,我们只能通过上级部门的数据反馈,再与通信管理等部门核查。”上述地市发改委负责人称,“挖矿”是一种算力,需要从流量、算力、能耗、资金流向渠道等多方面筛查,才能做到全流程或者全链条监管。
  “链”“币”分离
  促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虚拟货币因其去中心化机制、加密算法等特点,使其具备脱离监管的可能性,在未有效解决此问题之前,对虚拟货币的严禁或高压监管态势不可放松。
  “虚拟货币等加密资产具有金融属性,一旦涉及交易必然应该是被强监管的。”刘晓蕾说,纵观加密资产产业链的若干环节,不管是前端的“挖矿”、发行,还是中间的交易环节,在国内均有严格的监管。虚拟货币的一个根本问题是不与经济的基本面挂钩,但也需要看到,中国对加密资产监管一以贯之是“链”“币”分离的态度:支持区块链技术发展,防范加密资产交易相关风险。
  刘晓蕾认为,中国区块链产业在监管政策的支持下,仍大有可为。“此前我国已明确要将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而生产要素的交易一直是个瓶颈,在对大数据管理要求日益规范化的当下,在区块链存证的基础上,打造基于隐私计算的数据流转平台意义重大。”她说。
  “区块链技术很好,但应用前提是多方互信,并且愿意共同参与,但绝大多数的应用场景很难实现。”一位在数字经济领域资深从业者说,他们与一些地方政府合作“上链”项目时发现,部门间相互推诿现象普遍。本来区块链技术是去中心化的,但做到最后,往往变成多个单一部门的区块链,让所谓的去中心化,又做成了中心化,这类情况值得研究。
  受访专家普遍对“链”“币”分离的监管方式表示支持,认为打击虚拟货币的同时,要保护、发展区块链技术等数字科技。中国具有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未来应用前景广阔,但相关产业如何不走偏,不落入违法金融活动的轨道,如何明晰各方权责边界,完善大数据治理体系,也是未来监管的重点。
  东南大学交通学院院长毛海军等多位受访专家提出建议:一是对个人(家庭)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合法性进行界定,明确哪些行为应纳入整治范围。
  二是统一监管目标,明确权责边界,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不同步的问题。同时,开展监管探索与创新,通过电力部门和电信以及公安部门联合协同,通过对异常用电、异常网络流量实时监控,打击非法“挖矿”。
  三是继续保护、发展区块链技术等数字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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